谁是原罪?

意见不和容易争论,争论容易越搞越上火,上火之后容易谁都不好受。
为什么?意见不和一定就得是不和吗?不能出现双方最终都认同的结果吗?
是谁在一开始,将话题带上了主观情绪,导致了逐渐上火呢?
谁才是“原罪”?

当双方都上火之后,不管对方说什么,都想要反驳几句才行。似乎要么最后一方态度降下来,妥协或者接受,要么双方“休战”,结果一肚子火。
这时候,争论的什么内容,谁是对的,似乎已经不重要了;事实在谁也都无济于事:只要是你说的,那就必错。我说的,不容你反驳。连争论的最初目标都没有了,那还讲什么事实对错呢?

很明显,此时的“争论”只剩个“争”字了,对象也不再是事,而是人了。
但是,这样的事,就无法避免吗?

也许并不是这样的。之前在毛选里看到过主席提倡的民主生活会。什么意思?那就是党员坐一块来讨论。你批评我、我批评你,最后实现团结一致。那你可能小孩都知道这会吵起来的。but,一定就是这样?

我觉得不是。因为主席从一开始就强调过,批评的是客观的事情,而不是主观炮轰你这个人怎么怎么样。
比如,你批评我书读的少——行,我认了,就算我不爽,但你说的对,我会改进。-这样的是对的。但是你要是这样批评我,就不合适了:你说我书读的少,一看就是对文化漠不关心,就是个粗人,根本不配在这坐着批评你什么的。
能不能看出差别吗?其实不难看出,当你是前者的时候,指的是客观事实。你在理性上批评我,我在理性上接受,这时候是理性在主导。后者呢,尽管你说得对,但你说的会让我恨不得给你弄死。为什么?因为这时候你我都动了“气”,都带上了主观情绪,所以你批评的恶毒,我对你的态度恶劣。

如果能够实现前者,那么对于党内团结都是极大的促进作用。不过可惜了,现在这个制度或许没有以前那么大的实际效果了。但是他作为一项制度,却值得研究。

那切换回来,当你和别人争论时,你一开始觉得对方是错的,然后开始反驳再反驳,不知不觉中就因为对方和自己不一致而动了气。你察觉不到吗?能察觉到吧?只不过到了你意识到的时候,“气”已经上来了,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提示,一般很难收住了。于是,很快,双方都动了气,那么到了这个地步,谁对谁错都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了,还提什么求同存异呢?

看网上的骂战,至少得有一方动气。你要是双方每一个不动气的,那大概两边都不是为了输出观点,而是纯粹找乐子的。

那说了这些,我觉得在和别人的争论中一定要形成对“气”的感知,不能让“气”占了主导地位。事前先想想,你一旦动了气,那么结果必定是不爽——至少自己是,而且也起不到寻求真理的任何作用。

为什么写这篇?
吃一堑长一智罢了。